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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洪强调:重要决策严防领导自行拍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3:15 生活报

  本报记者 员继英

  本报5日讯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今天召开贯彻落实《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座谈会。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杨光洪在讲话时强调,落实监督制度不能走过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暂行办法》、《暂行规定》这两个有效的形式和手段,督促各地各部门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严

格按程序办事,防止领导个人自行拍板。

  座谈会由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龙新南主持。省国资委、哈市纪委等部门进行了座谈发言。

  杨光洪指出,《暂行办法》和《暂行规定》是严肃的、有组织的对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制度,并为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搭建了平台。这两个监督制度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畅通了民主监察的渠道,保护和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了监督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提高了党内监督工作水平。

  在谈到如何认真贯彻执行两个监督制度时,杨光洪强调,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诫勉谈话后,谈话记录和回复组织函的材料要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严格按程序办事,防止领导个人自行拍板。一旦发现违规运作、暗箱操作,就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使领导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今明两年,我省乡以上党委将陆续进行换届选举,所以要在全省集中开展换届前的述职述廉,各地各部门要结合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将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纳入述职述廉内容,特别是对处理“三重一大”问题,对群众关注的住房、用车、子女从业、办理个人重大事项等问题必须做出回答。各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要严格把好述职述廉报告的审核关,保证述职述廉报告的真实性。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要认真查找问题症结,及时解决,切实发挥《暂行办法》和《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作用。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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