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立反渎职侵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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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3:5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主要职责: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 本报讯(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林少宁)今天上午,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成立,它的前身是市检察院渎职侵权检查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曹锦彪说,此举标志着我市反渎职侵权工作进入新历程,今后将会更加严厉地打击渎职犯罪。 渎职侵权大多数属于“不落入腰包的隐性腐败”,危害严重却查处困难。2002年以来,我市先后查处22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其中司法人员渎职案13件13人,行政执法人员渎职案8件8人。这些渎职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300多万元。比如鼓浪屿原财政局局长陈宁生(正处级),违反规定成立鼓浪屿区国债服务部,并将其交由无业人员罗春文个人承包经营,而罗打着国债服务部的旗号,非法拆借1900万元,全部拿去炒股、炒期货,造成国家财产损失900多万元;厦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陈健平(正处级)收受贿赂后,放纵销售伪劣药品,影响极坏。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曹锦彪说,反渎职侵权局成立后,主要职责是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据悉,我市各区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将陆续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