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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偷钱50元 持刀反抗判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4:31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魏丽娜通讯员卜晓虹)不知道30岁的廖某会不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在偷窃50元钱和一部小灵通未遂后,他持刀反抗抓捕,为此获刑8年。面对今年一季度受理双抢案件的上升态势,为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番禺区法院于昨日召开严厉打击“双抢”犯罪宣判大会,廖某和另7宗案件的9名被告人一起接受了公开宣判。

  2005年9月15日,一辆从广州开往中山的中巴车上。趁乘客曹某熟睡之机,廖某欲偷

窃其上衣口袋里的50元现金和小灵通,但被曹某发现。廖某手拿弹簧刀反抗,造成曹某手腕轻微伤。后来在多位乘客的帮助下,曹某将廖某抓获。

  在公交车上盗窃财物,被发现后暴力抗拒抓捕,法院审理认为廖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5年9月23日上午7时许,129路公共汽车停在番禺洛溪新城公共汽车站。趁乘客上车之际,钱某与两名同伙分工配合,先后盗得两名乘客的手机各一台。

  接警后,公安人员立即对钱某等人展开抓捕。当公安人员吕某从后抓住钱某的上衣时,钱某抗拒抓捕,用力甩手向后打击,将吕某手臂打伤致右尺骨粉碎性骨折。

  法院审理认为,钱某等人在盗窃财物后,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从盗窃行为转化为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因钱某为累犯,法院依法从重处罚,判处钱某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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