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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官司屡打屡输 工仔反目两告律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4:33 信息时报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案件进程:二审开庭

  审理法院:广州中院

  案情关键词:法援律师成被告

  时报讯(记者李朝涛实习生吴瑕)一边是工伤后起诉老板想多赔点钱的工仔,一边是义务帮助打官司的法律援助律师,本是站在同一阵线的双方却突然成为法庭上的对头,起因是法援官司接连遭到败诉,工仔告老板索赔18万分文未得,认为援助的律师有重大过失,遂将援助自己的律师、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事务所一起告上法院,索取20万的损失。昨天,此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索赔不成反告法援律师

  据了解,2002年9月初,谢某在增城市某砖场工作时被突然倒塌的窑灰严重烫伤了双脚,至今无法行走。谢某在受伤后曾与砖场的老板王某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接受了王某支付78000元医药费后,谢某不再追究其责任。

  但是到了2004年8月底,无法继续治疗的谢某觉得自己吃了亏,认为当初签的这个协议并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要求老板王某再给18万,并找到增城市法律援助处,请求该处帮助自己打官司,申请法院撤销两年前的那份协议,并判决王某支付给自己18万。该处受理后指派了增城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作为其代理人。

  然而,谢某起诉老板的官司遭到连败,增城市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均驳回了谢某的请求,理由是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谢某享有撤销《协议书》的权利已过了期限。

  索赔官司输了,既花了时间精力,又分文未得,谢某颇为沮丧思前想后,认为是律师没有尽责的缘故,在2005年的9月份,一纸诉状将增城市法律援助处、增城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以及那名律师一并告上了增城市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他的经济损失、几次开庭的诉讼费等共计近20万元。

  官司输了律师有没有责任

  法庭上,面对着曾经帮助自己的法援处和律师,谢某气愤地声称,在之前的两场官司期间,就是因为该名律师非常的不负责任,甚至没有向自己说明官司已过期限,导致自己稀里糊涂地输掉这场官司,对于这个结果,律师、援助处和律师所都有责任,应该赔偿自己的损失。

  被告律师则称,他是受指派为谢某进行法律援助的,是职务行为,自己不应被列为被告,而且自己已经认真负责地履行了职责,没有任何失职行为,谢某的败诉是因为其请求撤销的协议书已超过了法定期限,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没有人能改变。

  而法援处和律师所则认为,他们指派的该名律师合格称职,擅长于公益事业方面的法律服务,对此案更是做到“无微不至”,作为义务性质的代理诉讼,该名律师甚至开车亲自上门找谢某,可想律师是尽责尽力的。

  再遭败局上诉中院要求改判

  到底官司败诉,律师有没有责任?增城市人民法院经过调查认为,由于谢某没有证据证明其败诉的原因在于其代理律师的过失,而他的一些说法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遂于去年12月作出判决:驳回谢某的诉讼请求。谢某不服提出上诉。昨天,此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谢某坚持认为指派的律师存在疏忽和重大过失,使自己的工伤官司败诉,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支持自己的请求。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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