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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严重罪案证物最少保存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22:05 新华网

  新华网香港4月6日电(记者陈思武)香港特区政府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6日说,已与警方达成共识,将把严重罪案如杀人及强奸案的呈堂证物最少保存20年。

  江乐士在《2005年刑事检控科工作回顾》记者会上指出,这项措施可让检控人员因应日新月异的法证科学的发展,检讨某些案件的定罪结果是否稳妥。

  江乐士强调,检控人员将审慎研究评估有关刑事上行为不当的指控,除非有关证据显示有合理的定罪机会,否则不应对受疑人提出检控。

  据介绍,香港刑事检控科去年在刑事法庭共提出222876宗新检控,少于2004年的232081宗。而去年裁判法院和区域法院的定罪率分别为73.5%和87.5%,低于2004年的77.3%和90.1%;原讼法庭的定罪率则由2004年的89.1%,微升至90.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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