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只谈“道德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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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9:37 南方新闻网 |
推荐 近日,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孙立平撰文《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以揭示和解读中国社会一些道德底线失守的现象和根源。孙教授在文中提到央视主持人崔永元曾在一次演讲中讲:“我不是有什么道德洁癖,我没有特别高的要求,我要求的只是道德底线。” 崔永元对道德底线的解释是,医生可以收取红包,但只要在做完手术后不把纱布留在肚子里就行了。同样地,许多人对官员的受贿也有类似的道德底线,收了贿赂后办成了事也就不错了。其实,以上所谓的道德底线就是合理化原本不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为。 为什么许多人对收红包这样的非道德行为要以修正的道德底线来合理化?以我看来,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公众觉得无力改变还不如接受,只要能达到目的就行了,最坏把红包算进医疗成本;二是收红包一方也觉得收红包不再是一个道德问题,只要给人办事就对得起良心。因此,送、收的两方面一起认可了收红包办事的道德底线,其实是修改了道德标准,这无疑是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的下滑,送的一方有责任,但收的一方却有更大的责任,而更需要拷问的是造成如此下滑的制度环境。 多年前香港社会的腐败贪污极为严重、普遍,而今天的香港在清廉指数上位居亚洲第二,仅次于新加坡。其中,一条突出的经验就是,香港廉政公署执行的一个原则就是“贪一块钱也不行”,按原香港廉政公署副廉政专员郭文纬的解释:“大贪小贪都是贪,放过小贪等于纵容大贪,继而纵容贪得无厌。”这就是一个绝对的有关贪污的标准,没有贪多少或者是受了钱办事不办事的底线。 内地的情况比香港地区更复杂,但从香港的经验来看,要彻底治理我们社会的贪污腐败等突破道德底线的问题,最根本一条就是不要再以所谓的道德底线来迁就本来就不道德的行为,我们的社会需要坚守的是道德标准,因为只有执行绝对的道德标准才能守住真正的道德底线。 只是从道德底线回到绝对的道德标准也解决不了问题,防治腐败贪污的制度是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原载4月6日《东方早报》,作者袁晓明,本报有删节)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