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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揭黑幕的哥拍手叫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9:45 南方日报

  本报揭黑幕的哥拍手叫好

  呼吁将买位费问题纳入行业管理办法依法解决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实习生/郑佳欣)昨天,本报《夜半暗访揭开出租车娱乐场所“买位”黑幕》的报道出街后,多位的哥致电表示感谢,更为本报的报道拍掌叫好。多家大型出租车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职权不明确导致买位费问题多年来得不到解决,他们呼吁有关部门通过立法,规范管理,保护司机的合法权益。

  流氓势力渗入

  打人勒索时有发生

  昨日,许多出租车司机致电本报称,他们对“买位费”现象非常反感,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多次,但一直没有彻底解决,司机怨声载道。

  “买位费的问题常年没有人管理,困扰我们多年。”广州交通集团出租车司机杨师傅说,本报报道说出了他们的心里话。他表示,目前全市较大规模的娱乐场所一般都向出租车司机收取买位费,这种现象已存在了五六年之久,一些出租车司机为此和看场的发生了冲突,甚至被殴打。如果能够打击买位现象,夜班司机可多拉几个客人,月收入能多出几百元。

  另一名的哥陈师傅则表示,有关部门首先应该加强对酒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因为正是这些娱乐场所内部管理不规范,才造成其工作人员收取买位费的。有的哥透露,娱乐场所门口收买位费的行为,不少有流氓势力渗透,如东风东路某DISCO,收钱的就是一帮住在附近的“地头蛇”、“烂仔”。“他们跟这些娱乐场所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打人勒索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位经常跑夜班的老司机告诉记者。

  职权不清难管理

  对于司机深恶痛绝的“买位费”,出租车公司均表示,企业没有执法权,无能为力,只能将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买位费执法权力不明确,管理无法可依,建议将买位费问题纳入出租车行业管理办法。

  广州交通集团负责人表示,出租车属于公共服务,要让每一个客人在公共场所能够享受服务,收取买位费完全不合法,应该取缔。

  新东方客运有关负责人表示,有不少司机曾经向公司反映此问题,但是企业只能向主管部门反映,具体如何解决,只能由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执法。

  “买位费管理职权不明确。到底哪个部门管谁也说不清楚。”广州交通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应该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将买位费问题纳入出租车行业管理办法,有法可依才能更有效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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