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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流动人员将享免费法援 工伤赔偿可获优先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9:4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姚艺曲通讯员/丘秉春)黄埔区的流动人员不仅可免费享受上公园、看电影、看图书等“六免”服务,接下来还可免费享受法律援助。记者昨天从黄埔区获悉,该区出台了《黄埔区流动人员免费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对黄埔区内外来流动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据悉,针对流动人员实施法律援助出台文件,目前资料显示,该《实施意见》在广州市乃至广东省内尚属首例。

  根据《实施意见》,已经申领黄埔区暂住证(IC卡)、被纳入信息管理系统的流动人员,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可以得到更便捷的服务。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办理IC卡的街道或居民委员会出具”。这就避免了流动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办理经济证明的麻烦,解决了长久以来困扰流动人员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一个大问题。

  根据《实施意见》,诉讼法律援助由黄埔区法律援助处统一受理;非诉讼法律援助,可就近在各个司法所法律救助工作站免费直接办理。

  对于一些群体性纠纷事件如工伤赔偿,黄埔区法援处可采取暂免经济条件审查、相关材料补报的方式,优先给予援助处理。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四五月,黄埔区普法办将出版两期以流动人员法律援助为主题的宣传栏;五六月,该区法律援助处还将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开展巡回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到流动人员密集的企业、社区宣传,让流动人员知道、熟悉该项新政策。

  预计《实施意见》出台后,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将会增多。黄埔区司法局已经争取到广州市律师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新增两家律师事务所承办该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将从原来的约30人增至100多人。

  同时,黄埔区把流动人员法律援助的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从资金上保障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流动人员法援案件的相关费用支出。

  目前,区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已开通了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审批业务,下一步将实现法律援助网络的联网运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申请办理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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