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汛期加强查隐患 危险地段须设地质灾害警示标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9:4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睿)近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向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进一步核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制订预防治理方案;并抓紧落实年度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治理经费,为顺利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条件。

  广州市地处亚热带,属于季风海洋性气候,每年5—8月降水量最大,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严峻的考验。市国土房管局于年初制订了2006年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并

报市政府。

  对于市地质调查院去年通过巡查发现的7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通知要求相关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逐一制订预防、监测和治理的方案。

  通知具体要求:对于公路沿线的危险边坡,应主动将灾害隐患点信息告知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地段的巡查和排查工作;对于削坡建设的住宅、商铺、学校等应会同同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在开展拆迁或治理工作之前,应在危险地段设立警示标志,落实好监测、预防措施;对于隐伏岩溶地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配合市地质调查院做好监测工作的同时,应委托具备地质灾害勘查资质的单位开展调查工作,为制订治理方案提供依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