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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讨薪可优先获免费法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0:06 南方新闻网

  集体讨薪可优先获免费法援

  黄埔区出台《流动人员免费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省内尚属首例

  本报讯(记者陈捷通讯员丘秉春)记者昨天从黄埔区获悉,该区出台了《黄埔区流动人员免费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省内首个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

明确对流动人员提供免费法援,区财政从经费上提供保障。《实施意见》还指出,对于一些群体性纠纷事件,如集体追讨欠薪,法援处可优先给予援助处理。

  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援助对象包括了流动人员等在内的社会困难群体。但针对流动人员实施法律援助而出台的文件,就目前资料显示,该《实施意见》在广州市、乃至广东省内尚属首例。

  据《实施意见》,已经申领黄埔区暂住证(IC卡),被纳入信息管理系统的流动人员,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可以得到更便捷的服务。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办理IC卡的街道或居民委员会出具”,这就避免了流动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经济证明的麻烦。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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