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无污水处理装 置珠江游船禁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0: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蒋悦飞通讯员刘昌江)没有污水处理或者收集装置的珠江夜游船,只有在整改完成后才能投入营运。在昨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时,广州海事局副局长钟振斌表示,“在珠江东河道(白鹅潭-鱼珠)这条景观河道,今后任何船舶都不得排放任何污染物,包括公务船在内。”在年产接近100万吨船舶污水的情况下,他建议政府进一步完善港口接收、装卸、处理船舶污染物的设施。据了解,这是我国首部防止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的专门化法规。

  目前广州市每年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大约为6.7亿吨,而广州港每年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不超过100万吨。“相比市政污水,船舶污水虽少,但要达到万人游珠江的清洁程度,进行严格保护是完全必要的。”钟振斌表示。

  据了解,广州市辖区水域及珠江出海航道内每天航行、作业及停泊的各型船舶大约有1万艘次。目前这些船舶含油污水的处理情况良好。在生活垃圾方面,大中型船舶垃圾由3家垃圾回收队回收处理;小型内河船舶主要是由船舶自行带上岸。

  问题最严峻的在生活污水方面,国际航行船舶基本都有生活污水存储装置,而国内航行船舶中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船舶数量较少。广州海事局表示,今后将从船舶建造阶段开始,加强对防污设备方面的要求,在船舶营运阶段,则加强管理和教育。

  对于船舶生活污水的治理,广州海事局已首先开始整治珠江夜游船,规定所有参与珠江游的24艘船舶必须在近期内对其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或进行接收。5艘未装任何处理装置的夜游船,目前已经被责令整改,整改未完成前,不得投入营运。

  广州海事局要求对重点水域航行的船舶,应在一定的时间内装设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在一级水源区域、珠江东河道等城景观河段,必须做好生活污水的排放及接收工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