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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立涉嫌受贿2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1: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王成立被控利用在广钢集团企业任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83.6694万元,美金2.2万元,其中包括让他人支付其星河湾豪宅的装修费用32.22万元,以及价值2.74万元的家具与电器。

  本报讯(记者毕征)“别人送我空调,我回赠麻将桌,这属于人情往来”,原广州钢铁集团常务副总经理王成立(副厅级)在法庭上这样为自己辩解。昨日,王成立因涉嫌受贿在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受审,他被控利用在广钢集团企业任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83.6694万元,美金2.2万元,其中包括让他人支付其星河湾豪宅的装修费用32.22万元,以及价值2.74万元的家具与电器。

  庭审直击

  被告情绪低落几度哽咽

  昨日,广州中院第十六法庭的旁听区里座无虚席。上午9时40分,被告人王成立被法警带上法庭。坐在被告席上的王成立显得有些憔悴,但态度毕恭毕敬,在回答法官问话时总是很小声。

  法庭调查中,王有几次答非所问,检察官不得不多次提高问话的声调。说到伤心处,王更是几度哽咽,法官要求其“控制好情绪,以使庭审顺利进行”,但王的情绪依然很低落。11时左右,由于过于激动,王成立在庭上无法听清楚公诉人对其指控所提交的证据,法官当场宣布暂时休庭5分钟。

  控辩实录

  32万豪宅装修费有人埋单?

  检察官提出的第一项指控:1998年10月至2003年2月,王成立多次收受其下属广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吴×平以各种名义贿送的人民币51万元,收受吴贿送的物品,价值人民币2.7488万元,让吴为其支付番禺区星河湾豪宅装修款人民币32.22万元,吴顺利得到升迁。

  王成立辩解道,“收空调的事是有,但我们两家关系不错,我搬家他送空调,他搬家我也回赠了一台价值1万多元的全自动麻将机。至于热水器,应该是我太太买的,她花谁的钱我就不知道了。”

  “那家具和装修款呢?”检察官追问。

  “我给了儿子1万元去买家具,他回来说‘刚好碰到吴叔叔在给他女儿买家具’,儿子没告诉我谁出的钱。至于装修款,吴说两家一块装修划算。”

  检察官指出,经评估鉴定,王成立豪宅装修共花了30多万元,是吴×平“埋的单”。

  检察官又提出一项指控:1999年8月至2004年8月,王成立多次收受其下属广钢集团工建公司总经理黄×春以各种名义贿送的人民币共76万元,美元1.2万元,为其职务晋升提供便利。

  “当时我们同时看中了星河湾的房子,我提出要分期付款,黄就‘借’给了我60万元。我事后还了8万元。”王成立还称,在吴×平、黄×春升迁的时候,自己对人事任免没有投票权,并未为二人高升“提供便利”。

  包工头“送来”数万元过节费

  检察官还指控,王成立曾将广钢企业承建工程的台山包工头袁某贿送的过节费人民币2.7万元,美元1万元收进口袋;收受准备投标广州广钢MBA新技术塑料有限公司再生塑料原料生产厂工程的潮阳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肖某贿送的人民币20万元。

  面对以上四项指控,王成立大都闪烁其词,称对受贿罪名没有异议,但受贿数额是60万元人民币,其他指控与事实有出入。其辩护律师称,由于王成立是自己主动投案自首,并退还了部分赃款,而且他是钢铁工程专家,对企业和社会做出了许多贡献,恳请法院予以从轻处罚。

  检察官则指出,王成立庭上的供述与其之前的问讯笔录及其亲笔供词相当不一致。当时王成立在神志清晰的状态下承认了起诉书中指控的内容;而法律有明确规定,必须是如实、全面地供述才能认定为自首,而王成立目前只供认了一部分,不能认定其是自首。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

  被告档案:

  王成立,男,48岁,汉族,陕西西安人,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历任广钢集团规划设计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兼广钢集团设计院院长、兼广钢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集团工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广钢集团副总经理,广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广钢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广钢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广州广钢MBA塑料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04年调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5月27日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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