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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打造有限政府的路有多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1:04 南方网
  浙江在线 王学进

  3月16日,湖北汉川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一份《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神)”系列酒的通知》,通知称,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引商、稳商、亲商、富商’的发展氛围,促进招商引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特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养殖场,办事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下达了饮酒指标,总数为200万。通知内附分解给各单位的具体指标数,如汉川市政府接待处10万元,市公安局2.5万元,仙女山镇7万元,马口镇5.5万元……(4月6日《楚天都市报》)

  该通知的荒诞不言自明,我只想说的是,《行政许可法》自前年7月1日实施以来将近两年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类政府越权干涉市场经济的非理性行为。“小糊涂仙”系列酒在当地销量不大的原因受制于市场要素的综合性影响,要解决这一难题,只能向市场要办法,而不能由政府出面靠行政命令来包办。俗话说,桥管桥,路管路,市场的归市场,行政的归行政,靠行政命令强制摊派饮酒任务,是对生产销售其他酒类企业商店的不公,其结果是,“优化”了一家企业的经济环境,却败坏了整个地区的经营环境。

  这么浅显的道理汉川市政府难道会不懂?我看不是不懂,而是政府机关在“全能政府”体制下形成的习惯思维一时难以改变,它们早适应了“婆婆”的角色,不管难过,该管的要管,不该管的也要管,哪怕是蛮管、瞎管,目的只为显示权力的无处不在。如果说,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相当普遍还不足为怪的话,那么在该法实施之后,此种情形仍然得不到改变,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

  众所周知,《行政许可法》这一法律的核心意义是界定政府的行政权限,打造一个适应市场经济的有限政府。可从汉口市出现的情况分析,《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仍我行我素,滥用手中的权力,打着保护企业的名义行着侵害下属机关和别的企业的利益之实。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不设行政许可,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就不要用行政许可的方式去管理。

  上述事件的出现并不是说当地政府官员喝多了“小糊涂仙”酒犯迷糊了,而是表明身处权力场中的人是不可能轻易放弃手中权力的,正如18世纪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所说的,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并且会把权力用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会停止,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规律。行政权力无孔不入,且具有自我扩张性,即使有再多的法律约束,它也不可能得到根除,这是体制使然,也是人性使然。此通知的出台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政府扩张权力的冲动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单靠一部《行政许可法》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改变这种局面,还得有《行政强制法》和《行政程序法》等法规跟进。此事所能提供的启示意义就在于此。(编辑: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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