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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 青岛市依法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1:15 青岛新闻网

  人民网青岛4月7日电 日前,青岛市总工会会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青岛市分会七个部门共同下发《青岛市关于依法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对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将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随着青岛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招商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青岛的外商投资企业迅速增加,促进了青岛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是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维护者,是企业劳资关系的协调者。依法在外商投资企业组建工会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在青岛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已建立工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健全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化解矛盾、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努力实现企业和职工利益的“双赢”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青岛仍然有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还没有建立工会组织,企业劳资关系缺少沟通的桥梁和渠道,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地维护,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为此,青岛市总工会等七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联合出台了《青岛市关于依法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把联手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作为一项共同的重大任务来抓。

  出台的《青岛市关于依法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应当坚持依法组建的原则,并作出十一项规定。该《意见》还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织要依法发挥作用提出了三条要求。该《意见》直接明确了各级工会、人民法院、公安、外经贸、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贸促会在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中的职责。要求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宋学春 张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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