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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钢管被发现袭警拒捕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2:30 生活报

  本报记者 何兴丽

  本报讯一位偷钢管的窃贼,抡起镐把袭击前来抓捕的民警,结果被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5年10月9日24时许,胡某伙同他人在道里区某钢管厂盗窃钢管810公斤(价值24

00元)。该钢管厂发现后报了案,道里区群力派出所民警接案后赶到现场。在实施抓捕过程中,胡某为了逃离现场,用铁镐抡打前来抓捕的民警,后来被民警抓获,赃物被追缴并返还受害单位。

  2006年3月,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胡某伙同他人秘密盗取他人财物,在公安机关实施抓捕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拒捕,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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