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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缺钱还必须给他们生活费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2:30 生活报

  本报记者 李健

  哈市读者艾女士和爱人都是普通的企业工人,月薪不是很多。艾女士丈夫的父母生活比较富裕,但仍每月向他们要生活费。实际上,艾女士夫妇的生活并不富裕,基本能保持收支平衡。艾女士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他们夫妻俩还有义务给付父母的生活费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条第3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子女对父母应尽赡养扶助的责任。但是,如果父母生活不困难,而子女又处于经济拮据的时候,父母应体谅子女的处境,可以不要赡养费。艾女士现在应该同父母好好商量,求得父母的理解以减少自身的生活负担。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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