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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亲属 急救垂危"无主"病人令医院为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2:50 黑龙江日报

  本报首席记者 孙殿喜

  本报6日讯今日上午,哈市一名男子因烧伤被送至医院抢救。然而,当医生在履行救治程序时却遇到难题:该患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而医院和社区又找不到其家属在治疗书上代为签字。一时间,医院和社区都不知该如何是好。

  今日8时15分许,市民韩先生突然听到一声爆炸声,从家里跑出来,看到哈市道外区南工业二道街33号院内的平房起火,窗户玻璃被炸碎,房门也被炸掉,屋里传出呻吟声。附近居民急忙打水灭火,并报警。9时许,公安人员和“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将屋内的一名男子救出,并送往哈市第四医院。

  10时10分许,记者从事发现场来到哈市第四医院烧伤科,只见医护人员正在给患者进行处置。据烧伤科的姜成林主任介绍,该患者姓赵,54岁。患者的脸、手、上肢、胸部、呼吸道均被烧伤,烧伤面积达25%,其中三度烧伤在10%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所以,医患双方需要签订治疗协议。可目前,他的家属还没有出现。

  哈市第四医院赵亚君主任告诉记者,医院会全力抢救和护理患者,但是如果没有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治疗方案也就不能得到确认,院方担心一旦患者死亡,医院可能要承担责任。他希望社区能够积极配合医院找到患者家属。

  10时30分许,火灾发生地所属的东直社区的王主任来到医院。据她介绍,伤者赵某的居住地并不在她们社区,而是属南平社区辖区内。

  11时许,哈市第四医院又与南平社区取得联系。南平社区的工作人员邸女士告诉记者,社区也在积极寻找患者家属。不过,火灾并不是在其辖区内发生的,社区不能代替患者家属签字,社区只是群众组织,不能对此承担责任。

  16时20分,截至记者发稿时,患者赵某的家属仍未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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