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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低收入家庭获租房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3:01 京华时报

  廉租房“扩面”政策付诸实施

  本报讯(记者王晴)昨天上午,家住崇文区体育馆路的李宝山高兴地从崇文区廉租办领到一份“廉租住房配租告知书”,今后,他们一家三口将不必挤在10平方米的小屋里过日子了。当天,体育馆路街道的13户居民成为廉租房“扩面”政策发布后,本市首批享受廉租房政策的低收入家庭,他们每户每月可得到300元至653元不等的租房补助。

  去年底,《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出台,将享受廉租房政策的人群从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人群。凡具有本市城近郊八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580元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7.5平方米(含7.5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都可以申请廉租房。

  据了解,李宝山一家三口惟一的收入来源是他妻子每月1000元的工资,其家庭人均月收入虽高于300元的低保标准,但仍有很大的生活压力。三口人多年来挤在10平方米的小屋里,“进门就是床,两个人在屋里就转不开身”。廉租房“扩面”政策一出台,李宝山便立即到街道领了申请表。现在,他每月可以享受到578元的租房补助。据介绍,今年崇文区共有40多户低收入家庭提交了申请,其中的23户通过审批获得了租房补助。

  据崇文区廉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廉租房申请可随时提交,经过调查、取证和公示,核实无误后,还需通过摇号产生获得补助的人员名单。目前,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基本都能得到租房补助。拿到“廉租住房配租告知书”后,住户须在3个月内找到房源,与房东一起到辖区廉租办办理相关手续,廉租办每月将补助款直接打入房东的账户,申请人不能把此笔款项另作他用。此外,廉租房资格每年审核一次,如果发现有房屋闲置或套租现象,将取消住户的廉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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