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捐款可在家乡建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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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3:01 京华时报 |
中国红基会秘书长王汝鹏解答读者捐赠疑问 本报讯(记者毕磊)“京华天使行动”自4月4日开展以来,很多热心读者打来电话表示支持,其中一些读者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问题。对此,中国红基会秘书长王汝鹏昨天逐一进行了回答。 个人捐款可在家乡建站 读者王先生:我在北京工作,家乡是河南省南阳市。如果我以个人的名义捐款5万元,是否可以在自己家乡建一所村级卫生站? 王汝鹏:可以,只要当地农村符合建立博爱卫生站的条件。 读者康女士:我父亲生前有一笔存款,想捐给自己的家乡(山西)建个卫生站,请问是否可以? 王汝鹏:可以,中国红基会将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手机捐款业务尚未开展 读者唐先生:我是否可以发手机短信捐款,等我交手机费的时候,捐款就直接从手机费中扣除。如果开通这项业务,我们捐款会特方便。 王汝鹏:中国红基会目前还没有开展手机捐款业务,建议您通过邮局、银行、中国红基会网站或到其他指定捐赠点捐赠。 可安排与受捐医院联系 读者张先生:我住昌平区,想捐款建一所卫生院,能否先和有资质的医生联系? 王汝鹏:如果您决定正式捐款并通过中国红基会确定了选址,我们可以安排受捐博爱卫生院的院长与您取得联系。 捐建医院不属于捐款者 读者夏先生:我是中医药大学刚刚毕业的学生,想捐款5万元办一所卫生站。卫生站建成后可否自己经营? 王汝鹏:捐款建设的博爱卫生站属于公共资产,不再属于捐款者。如果您具备行医资格,可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后可以在自己捐建的卫生站里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 企业和个人捐款可免税 读者金先生:企业或个人的捐款是否可以免税? 王汝鹏:可以。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精神,企业和个人向红十字事业捐款,可以在计算企业或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准予全额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