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依法严惩商业贿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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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3:25 北京晨报 |
据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 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决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通知要求,对起诉到法院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各级法院要依法及时审判。突出大要案审判,对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 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行为,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通知指出,商业贿赂情况复杂,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各级法院必须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照刑法的规定,注意区分犯罪与一般违法违纪违规的界限,区分犯罪与正常的商业活动的界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