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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也可招投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4:15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许海涛

  我们见过工程招投标、项目招投标,但从来没有见过法律案件招投标,近日开通的一家为法律人提供网上办公室的大型专业网站,将法律案件放到网上,让律师们投标。登录法桥网(www.faqiao.com),记者发现,网上已经发布了几十起案件,其中有5起案件有律师中标。

  4月5日是河北盛世文化广告公司诉康佳手机拖欠广告代理费纠纷案招标的截止日期,与以往法律案件不同,这起案件的所有招投标均在网上进行,该公司的法律顾问就是通过在法桥网招投标找到的。他们为何想到在网上进行招投标呢?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河北盛世文化广告公司有关负责人。“招投标方式把人际关系简单化,使这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更具职业化。”该公司负责人说。他告诉记者,此前公司聘用的法律顾问是通过朋友介绍的,每年花的费用不少,效果却不理想。通过网站发布信息后,有3位律师竞标,此后又经过面对面接触比较后选定其中一位。在成功“招”到法律顾问后,该公司又把一起债务纠纷案件放到网上招标。

  今年3月开通的法桥网隶属于北京一家网络公司,据网站负责人称,这是国内第一家法律案件招投标市场,目前主要以石家庄市为试点。截至4月4日,浏览法桥网的网民已突破3万人次,入住网站的法律人有76人,登记的法律人有136人,登记机构有30个,发布案件75件,开标案件5件。

  有法律人士认为,法桥网是对法律案件代理方式的创新。此前公众遇到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主要有3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律师事务所,二是通过熟人介绍,三是让执法人员或者办案人员推荐。而律师想找案件代理,一般有4种途径,一是通过人们口耳相传,二是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传媒露脸以提高知名度,三是在看守所、法院等法律机构门口发放传单,四是与法官、检察官等人员建立关系并让他们介绍案件。“法律案件招投标”这一概念的引入,有可能打破某些人利用职务之便垄断案源的坚冰,使律师接受案件委托不通过拉关系,而是真正通过“市场”调节,这对于防止司法腐败也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记者注意到,法桥网的法律案件招投标流程与传统意义上的招投标基本一致。招标人首先发布案件内容及支付给法律人的服务费用,案件内容包括案件名称、涉案财产、诉讼请求、证据目录、案情介绍等。为了保证双方权益,网站收取招投标方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萌有7年职业经历,他通过法桥网中标一起法律案件。他说,法桥网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平台,可以货比三家,选择合适的法律帮助;对律师业而言,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增加案源,提高律师业务水平。

  法桥网的法律案件招投标模式已经引起司法界、法律界人士关注,并在一些网络论坛引发争议。一些网友质疑这种模式的合法性。一个叫“国宝”的网友说,当事人把纠纷提交司法机关处理是公民诉讼权和国家司法权的体现,法桥网将公民法律案件在网上进行招标,寻找律师作为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是对法律严肃性的亵渎和挑战,破坏了法律的神圣性。

  河北恒佳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惠臣认为,我国没有法律法规禁止法律案件招投标,现实生活中,一些标的额较大的案件已经采用了招投标方式,如国内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媒体发布的债务案件多采用招投标方式,法桥网只不过把传统招投标方式移到了网络上。

  有人担心网站暗箱操作,或为了增加人气提供虚假案源,有些人出于某种目的会发布虚假信息,让竞标的律师白忙一场。还有人担心,案件招标人将自己的案件发布出来,会使用带有侮辱色彩的语言,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的名誉权。

  对于上述争议,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这种担心不无道理,现实社会中的经营方式搬上网络有可能产生一些问题,但只要加强监管,这些问题大多可在操作层面解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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