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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投入按实际额150%扣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5:09 深圳商报

  财税政策为企业研发投入大开绿灯

  企业研发投入按实际额150%扣除

  【本报讯】昨天,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在风险投资论坛上明确表示,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今后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研发投入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

额,并取消研发费用增长比例限制。他表示,这些措施将对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产生很大的激励作用。

  150%扣除比例为企业带来实惠

  据王建凡介绍,按照以前的规定,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较上年增长10%以后才可享受加计扣除。比如上年企业研发投入是100万,第二年增长了10%达到110万,这样才可享受150%的加计扣除优惠,否则只能按100%比例扣除。这种投入增长比例限制实际上相当多的企业无法做到,对企业激励作用不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后,为了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财政部已将此政策调整为无论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多少,均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50%加计扣除。王建凡表示这项政策的操作办法很快将出台。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低税率

  据了解,内、外资企业纳税税率合并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为高新技术企业直接设置低税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折旧优惠政策也正在制订。王建凡表示,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在其他国家也有很多实践,比如加速折旧及缩小折旧年限等,新的优惠政策在这方面将有一个比较灵活的办法。

  风投投向高新产业

  方可享受税收优惠

  王建凡透露,风险投资企业投入传统型产业将不享受税收优惠,至于哪些领域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目前财政部将会同发改委研究划定。考虑到风险投资企业人力资本投入较高,优惠政策将对风投企业的人力成本实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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