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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举行诫勉谈话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6:40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4月7日讯(记者 李茁 通讯员 胡立强张世平)今天,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违反“五条禁令”人员诫勉谈话会,全省28名因违反“五条禁令”受到处分的民警及所在单位的23名主要领导(13名县级公安局局长及10名有关警种负责人)接受了诫勉谈话。

  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实施以来,在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内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率不断

提高。但是,仍有少数公安机关对“五条禁令”重视不够,少数民警对公安部“五条禁令”置若罔闻。4年来,全省共发生91起违反“五条禁令”的行为。此次诫勉谈话,旨在进一步推进“五条禁令”等纪律条令的贯彻落实,帮助广大民警剖析执行“五条禁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使全省公安民警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省公安厅党委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继续把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队伍建设的大事来抓,以铁的手腕,严格兑现对“违令”行为的惩处,确保“五条禁令”等纪律条令落到实处。

  省公安厅党委明确,今后凡发生领导干部违反“五条禁令”的,一律先免职再处分;凡领导干部放纵民警发生违禁行为的,一律从严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开展诫勉谈话之前,省公安厅对28名“违令”民警进行了教育和培训,并组织他们进行了考试。省公安厅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对全省公安民警遵守“五条禁令”的情况加强监督,如发现民警有违反“五条禁令”的,可向当地公安机关“11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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