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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在银行柜台前遭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7:2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通讯员建检金陵晚报记者徐红霞

  跑了这么多次银行,林红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钱居然在银行大厅内被人一把抢走了。虽然最后人还是抓到了,钱也一分不少,但如今想起这件事,她仍觉得有点胆战心惊。

  去年12月8日上午9点多钟,48岁的林红来到位于水西门大街的中国建设银行长虹路

分理处,准备缴纳养老保险金。当天有点冷,银行各窗口前都排了长长的队伍,除了办理业务的人,还有其他人在银行内取暖。其中一名男子很是惹眼,该男子年龄不大,穿着咖啡色上衣,但头发却又长又脏,像个乞丐。

  在排队等候的过程中,林红拿出了2000元现金夹在保险卡里,抓在左手中。9点40分,她前面的男子开始办理存款手续,林红也挨到柜台右侧,做好缴款准备。9点45分,轮到林红了,她将包放在柜台上,正准备将钱递给银行工作人员。

  突然,斜刺里窜出来一个人,一下子就将钱和卡拽走了,林红的左手也被拉得老高。

  接着,她就听到有人喊“抢钱了”,自己则吓得跌倒在地,就看见不少排队等着办理业务的市民纷纷追了出去。

  直到旁边的一个女子将她扶起来,林红这才缓过神来,拿着包追出大门。她看到抢钱的正是那名像乞丐的男子,他快速穿过马路,捏在手里的钱也有的掉在了地上。

  听到喊叫的热心市民纷纷加入追赶的队伍,过马路没多久,男子就被大家抓住了,被抓时他还喊着“我没抢,我要买火车票”,有市民拨打了110。掉在地上的钱被群众捡起还给了林红,她数后2000元钱一分不少。

  公安机关很快查实,该男子叫刘明,28岁,是湖北省十堰市的农民。被抓获后,刘明一会儿承认抢了钱,一会儿又矢口否认。然而,银行的监控录像从3个角度清晰地拍摄下了他抢钱以及逃离的过程。

  在录像中,刘明蓬头垢面,在林红的队伍旁徘徊了很久,偶尔还假装看看墙上的宣传材料。轮到林红时,他突然挤进人群,拽过她的钱就冲出了大门。

  刘明这才承认了抢钱的事。他供述称,因和家人闹矛盾,他一怒之下带着钱离家出走了。来到南京后不久钱就花光了,他只能流浪街头。

  当天,他本来是到银行取暖的,后来看到林红手上拿着一沓钱,受了刺激,就想将钱抢过来。刘明对金钱的渴望让他战胜了恐惧,因此明明知道周围有那么多群众,他还是出手了。

  鉴于刘明举止反常,公安机关委托南京市脑科医院对其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其作案时没有精神病。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文中人物系化名)

  探访:有隐患的银行不止一家

  10时40分中国工商银行白鹭分理处

  银行内办理业务的人较多,且相对集中在一个柜台。记者数了一下,该柜台前簇拥着3个人,后面排队的还有4个,其中一位市民手上还攥着一叠百元大钞,一旁的休息椅上坐着休息的市民。记者发现,该银行同样没有设置1米线。在银行大厅内转了一圈,没有发现有保安巡逻。

  11时30分中国建设银行长虹路分理处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了出事的银行。时值中午休息时间,银行只有一个窗口正常营业。

  离案发当天4个月了,但记者发现银行内仍没有设置1米线,仅在柜台前放了1个牌子,“请您排在1米线外等候”,大厅内也没有发现保安的身影。

  银行面积不大,柜台前留给客户排队的距离只有两米多长,其中又被墙边放置的植物、木质座椅占据了一部分。

  如果拉上1米线,留给客户的距离就更短了。如果高峰时办理业务的客户多了,这么短的排队距离显然不够。

  而案发当天,排队的就有十来个市民,加上在一旁取暖的,拥挤程度可想而知。

  中午时间,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并不多,但一旦超过两个人,记者发现后面排队的就挨着正在办理业务的人,这样的距离,不仅对储户的隐私保障无益,也给安全防范增加了一定的隐患。

  13时45分中国银行建康路分理处

  与前面的两家分理处不同的是,该银行面积较大,大厅宽敞明亮,柜台前拉的黑色1米线很显眼。办理业务的市民并不多,有的拿着卡,有的拿着鼓鼓的信封,但都自觉地在1米线外排队等候。

  银行大厅没有保安,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坐在咨询桌旁。

  14时10分中国邮政大中桥储蓄所

  这是记者走访的面积最小的一家储蓄单位,储蓄所的设备很陈旧,一个布满灰尘的吊扇仍在卖力地工作。

  也许是因为太不起眼,基本上没有什么客户。没有1米线,没有保安。

  检方:银行安保存在缺位

  光天化日公然在银行抢劫,除了嫌犯胆大包天,银行在安保中的不足也是导致本案发生的原因之一,承办检察官如是说。

  据检察官介绍,案发时银行没有设置1米线,从监控录像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当时大厅里等候办理业务的市民有十多人,而因为没有1米线,大家都紧挨着在柜台前排起了长队,闹哄哄的环境给了刘明以可乘之机。

  其次,该银行没有配备保安。虽然保安不能跟专业警察媲美,但他们在大厅巡逻,本身就能遏制一些犯罪念头的产生。一旦有客户受到伤害,他们也能在第一时间提供帮助。

  律师:储户遭抢银行有责

  钱在银行大厅被抢,银行需要负责任吗?昨天,记者就这个问题分别采访了江苏南京李安祥律师事务所的倪韶风、鸣啸律师事务所董永斌和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汪小青律师。

  3位律师一致认为,银行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我国《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本案中,银行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瑕疵。没有设置1米线,但银行工作人员应提醒客户保持一定的距离,拥挤的局面无形中增加了客户的安全隐患。(编辑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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