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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脸借人钱翻脸不认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7:36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向别人借钱时赔尽笑脸,可钱到手后脸色突变,溧水就有这么两位,一个说借条是自己的艺术作品,另一个则胸有成竹地说借条上没有写债权人的名字。借条成了练字作品?

  2004年7月15日,季同因经营的需要,找到了牛坤,说要借2万元钱,并约定年利率10%,言明一年后归还。然而一年过去了,当牛坤找到季同的时候,却碰了一鼻子灰。季同的

理由是:“我们两个人是朋友关系,2004年7月15日那天,牛坤请我喝酒。我喝醉后,他说我写的字漂亮,要我写几个字,让他临摹。我问他写什么,他说写张借条。于是,我就按他所讲的内容写了张借条。写好后,他说我写得确实漂亮,要收藏。”

  法院审理后认为,季同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知道打借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外甥欠钱还要耍横

  亲人之间借钱更麻烦,夏年庚和亲外甥雷喜就是这么一对。外甥雷喜曾多次向他借钱,但夏一直不肯。但是最终禁不住姐姐老泪纵横地一再恳求,2005年2月份,夏年庚一咬牙借给了外甥28000元,约定时间为半年,夏年庚让外甥出个借条,雷喜也没办法,就写了张借条,上写”今借到人民币28000元,于2005年8月底归还“,下面是借款人姓名、日期。

  转眼半年已到,雷喜还不还钱。夏急了:“再不还,我就到法院告你。”谁知道雷喜更硬:“老舅啊,你这个官司打不赢的,我根本没向你借过钱。”开庭那天,雷喜才说出了其中原因:“老舅出具的借条确实是我写的,但借条上并没有注明债权人就是夏年庚,谁知道这张条子是他从哪捡来的。”

  法院审理认为,雷喜对夏年庚所持借条系自己所写无异议,故夏年庚作为此借据的持有者,对此债权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最终判决雷喜一次性付清所有欠款。(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朱道海 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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