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取水口9艘船被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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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7:36 南京晨报 |
晨报讯 昨天上午,南京下关水上派出所在5个水厂的取水口,查处了非法停泊在取水口的9艘小船。这是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南京首次按规定查处破坏取水口水质的船只。 据下关水上派出所介绍,城北、上元门、浦口水厂是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的3个重要水厂,日供水百万吨,担负着南京城东、城北、浦口地区上百万居民的供水任务。在《治安 管理处罚法》出台之前,保护水源、查处破坏水质的船只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只能教育驱赶,导致一些船只在水源取水口附近乱停,船上的生活污水、油污对取水口的水质造成严重污染,成为取水口的主要污染源之一。《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时填补了法律空白,规定对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对船舶责任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有法可依后,警方发布了《水警通告》,明确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离岸线60米范围内为市民饮用水源,规定禁止停靠。昨天上午,仍有9艘船只非法停在取水口,警方立即进行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罚款。南京水警表示,有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违停船只,保护取水口正常取水,确保百万南京居民喝上无污染水。 作者:曹小弟 朱宏俊/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