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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房须24小时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8:01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侯林利)昨(7)日,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336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180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做出了具体管理规定,并定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求申报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及24小时服务能力。

  药店面积需达100平米

  根据规定,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和高新区在申报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机构时,除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外,定点零售药店还应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及24小时服务能

  力;营业时间内有一名以上药师在岗;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或月均销售额8万元以上;近

  两年无行政部门的违规处罚和不良记录,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

  按要求,六城区范围内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资格证书和标牌。

  处方外配应有药师签字

  据介绍,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到期验证续效。

  零售药店在向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时,应有药师审核签字。凡发现外配处方的姓名与医保卡不一致,无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签章,有配伍禁忌或字迹不清、涂改,以及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应予退回并做好记录。而定点医疗机构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项目和药品,应当征求参保患者的意见,并如实出具注明自费项目的收费凭证;不得将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计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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