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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老赖背后是权力滥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8:56 法制日报

  因长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欠债不还,4月5日,河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曝光了91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赖账户”名单,同时对33名已被列入拘留名单的“老赖”进行公告。在这个拘留名单中,荥阳市刘河镇镇长等数名政府机关的负责人也位列其中。(《中国青年报》4月7日)

  对“赖账户”尤其是对像镇长、局长这样的“公职老赖”痛下“狠手”,公告实施

拘留,应该说,这一做法令人称快,不仅体现了司法部门捍卫法律正义的决心,其治“赖”效果也值得期待。不过,目睹这种政府镇长、局长纷纷因欠债不还而被法院拘留的场面,欣慰之余,又不能不让人感到一种尴尬和无奈,并进而产生这样的疑惑:对于上述这些“公职老赖”,尤其是其所以形成“老赖”的土壤,我们能只指望法院来根治、解决吗?

  无数事实告诉我们,与一般民间债务关系的形成方式不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之所以能够欠债并敢于不还,关键在于这些部门、领导手中都掌握着这样那样的公共权力,比如以“工作需要为名”进行挥霍性职务消费的权力,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进行各种开发建设的权力,而且这些权力往往又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如此一来,“欠债”其实由权力干预而来,而“不还”更是靠权力在背后撑腰、壮胆。实际上,近年来,诸如公款吃喝吃垮酒店,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债主讨债无门之类的新闻之所以不绝于耳,原因正在于此。

  因此,要想根本解决“公职老赖”问题,就不能绕开对权力的全程、全方位制约与规范。虽然法院采用司法强制措施对付“公职老赖”,也是一种规制权力的方式,但这样的权力制约毕竟只是一种下游、终端的措施,具有很浓的亡羊补牢色彩。而如果我们始终不从诸如公共资金编制、使用等权力源头,堵住权力滥用的漏洞、将权力“套牢”,那么,各种依仗失控权力的“公职老赖”问题就会不断向下游汇集。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法院能不辞辛苦、秉公执法,以其一己之力恐怕也会逐渐不胜其繁、力不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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