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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亿侨捐项目无人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11:04 南方新闻网

  400亿侨捐项目无人监管

  不少项目被变卖、抵押、转制,省侨办两年内将建立各项监管制度

  本报讯(记者龙科通讯员沈卫红段燕)广东是全国主要侨乡,侨胞捐赠兴建的项目遍及全省各行各业。但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总值超过400亿元的侨捐项目,到目前为止却仍然缺

乏一个正式的管理制度!对此,广东省侨办昨天透露,两年内将在全省范围内做好侨捐项目的普查确认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

  劝募时热情建成后不管

  据不完全统计,从1978年到2005年,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我省捐款赠物总额达到360亿元,连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侨捐计算,总值超过400亿元。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全省兴办公益事业项目3万多宗,捐建道路、桥梁、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馆等项目逾2.4万个,建立各类公益事业基金会近3000个。近年来,散布在全省各地的一些侨捐项目由于缺乏管理和维护,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一些捐赠项目甚至成了华侨华人贴钱的“黑洞”。省侨办主任吕伟雄说,一些地方重视侨捐项目的引进,并到处劝募,项目建成时热情有加,过后却不加管理,有受赠的愿望而无监管的意识。

  侨捐项目被随意变卖

  据了解,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侨捐项目属于社会公共财产,但在广东不少地方,存在随意改变侨捐项目性质或用途的现象,甚至有些侨捐资产变成了国有资产或被变卖为小团体、个人财产。一些地方华侨捐建的华侨大厦被公司拿去银行抵押,有的侨捐医院转制给了个人,而对其中的侨捐资产怎么算、如何处理却没有弄清楚。大量的侨捐项目如何保全、平日如何维修更是没有正式制度监管,而存在于社会各领域的侨捐基金会,基金使用如何阳光化,如何保证捐赠人意愿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昨日召开的广州地区侨捐项目监管工作动员大会透露,从今年起,广东省侨办将在全省范围内用两年时间做好侨捐项目的普查确认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同时强调建立侨捐项目监督管理的六项制度,即改变用途报批制度、受赠单位问责制度、审核备案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年度检查制度、公示制度。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全省一些市县铺开。广东省侨办主任吕伟雄表示,要像保护文物一样,来保护好侨捐项目。

  个案

  教育捐款建了村办公楼

  几年前,著名抗日将领、原广东省主席李汉魂临终时把30万元捐给家乡湛江吴川市岭头村,用于资助家乡贫困儿童的教育事业,但吴川市教育局把这笔钱划到了村支书的个人账号,使得这笔捐款脱离了监管范围,结果村里占用了19.5万元用于建设村办公大楼,后虽被追回,但尚未落实资助教育的用途。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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