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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多数“超负荷” 我市学校规划建设将有法可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12:00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刘婉萍)教育用地用房紧张一直是制约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入学难问题,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均衡发展,我市将制定出台《汕头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该《条例(草案)》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记者从前天召开的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获悉的。

  目前我市在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表现在:学校用地专项规划

滞后,规划执行不到位,擅自侵占、改变学校用地性质的现象时有发生;学校校舍建设严重不足,虽然近几年我市采取了扩建原有学校校舍和扩大班额的办法,但目前绝大多数学校尤其是高中学校都处在超负荷状态,已没有扩建的空间,使中小学入学难,特别是高中阶段入学难不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危旧校舍改造步伐缓慢,近两年全市拆除危旧校舍6.8万平方米,动工156所学校、竣工建筑面积32.7万平方米,但由于历史欠帐较多,至今仍有11万平方米的危旧校舍尚待改造。学校周边环境有待规范和保护,以创造有利于师生工作、学习的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省内其他城市的差距逐步拉大。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规范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各相关单位的责任,使中小学校建设与城市开发建设(片区建设)同步配套,保证按人口密度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学校,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学校用地规划滞后,学校建设用地不足等问题。

  据了解,中小学校的用地规划和建设、建设用地面积标准、规划用地的保护措施、建设资金来源、配套建设、竣工验收、周边环境的保护等问题都将在《条例》中作出明确的规定。

  (责任编辑:许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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