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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全面建立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管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13: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四月七日电(记者 郭军)记者七日从广东省侨务部门了解到,自去年《广东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以来,该省今年将对侨捐项目进行全面普查和申报确认、建档,以建立一套完备的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管制度,促进侨捐项目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按照公告、自报、核查、公示、查漏补缺等步骤,对历史上由华侨、港澳同胞捐赠

的项目,重点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捐赠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按照广东省侨办发放的调查统计表格,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并建立华侨捐赠项目档案资料库和电脑数据库。

  广东省侨办主任吕伟雄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对家乡捐款捐物超过以往任何历史时期。据不完全统计,从一九七八年到二00五年,华侨、港澳同胞在广东省捐款赠物,总额折合人民币达三百六十亿元人民币,占全国侨捐总数的百分之七十。如果连同建国以来华侨、港澳同胞的捐赠计算,总值超过人民币四百亿元人民币。兴办公益事业项目三万多宗,捐建道路、桥梁、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馆等项目逾二点四万个,建立各类公益事业基金会和基金近六千个。

  他同时也指出,当前该省一些地方和单位侨捐项目监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维护侨捐项目的社会氛围不够,重受赠、轻管理,不尊重捐赠人意愿改变项目的公益用途等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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