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学生可享两项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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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4:05 中国青年报 |
本报福州4月8日电(记者何春中)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省人事厅今天在福州大学联合发布2006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据悉,这是除积极响应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外,福建在全国率先推出的另一项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 该计划拟从福建生源外省高校大学毕业生或在闽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 生和优秀大专毕业生中招募300名志愿者,到福建省欠发达地区的龙岩、南平、宁德、三明10个县开展为期1年至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团福建省委副书记吴立官表示,“我们要把最优秀的学生选拔出来,特别是要在支医、支农的大学生中重点招募,让他们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去。” 据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林赤贞介绍,今年该计划出台两项优惠政策:一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福建省直和各设区市机关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县乡机关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二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考核优秀的志愿者。志愿服务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时,可在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中定向统一招考,或者在公开招考笔试给予加5分奖励,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优秀”,并愿意继续留在服务单位工作的志愿者,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