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可提出代表作项目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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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7:53 潇湘晨报 |
本报讯广大市民,如果您身边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地方文学艺术、传统工艺,根据长沙市新出台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您就可以以一个公民的身份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 今后,长沙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评定工作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申报项目时须提出切实可行的五年保 护计划,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进行切实保护。同时,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各方须提交同意联合申报的协议书。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保护计划:对未来五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今后,长沙市政府每两年将批准并公布一次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对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各级政府要给予相应支持。同时,申报主体必须履行其保护计划中的各项承诺,按年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实施情况报告。记者 刘 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