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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建设费符合国际惯例? 民航总局称是否停收尚无定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8:2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苏冬通讯员/云轩)针对有媒体报道“机场建设费明年可能调整或取消”的说法,民航总局新闻办昨天正式回应:“财政部的通知只能说明续征期限是2006年年底,至于2007年是否征收,将以何种形式征收,目前尚无定论。媒体关于2007年怎么做的说法全部都只是媒体单方面的猜测,目前尚无任何关于机场建设费的新政策出台。”

  民航部门称,机场建设费是经国务院批准征收的政府性基金,50%由中央集中调控

使用,50%以专款形式,供民用机场用于围栏、消防、安检设备以及其他安全设施的建设,旅客是最终受益者。

  征收机场费(税)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筹集民航建设资金的有效形式。美国、英国、日本、巴西、加拿大等多数国家都向旅客同时征收进港、离港费,征收标准高于我国的机场建设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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