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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督防酷刑虐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8:25 南方日报

  我国检察机关向监禁场所派驻1400多代表

  有效督防酷刑虐囚

  本报讯从2002年至今,中国检察机关派驻在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等监禁场所里的75个检察院1432名检察人员,发现行政机关违法问题11260件,提出并纠正违法事件1

0793件;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88件、425人。这是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上海召开的“全国监所派出检察院建设座谈会”上公布的数据。

  检察机关发现、制止的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中,包括虐待和勒索关押人员、刑期计算错误以及不当批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华东政法学院行政法学专家邹荣教授说,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检察机关监督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防止了酷刑、虐囚等严重侵害在押人员合法权利的行为。

  截至2005年底,全国有2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置了75个监所派出检察院,派出检察人员一共有1432人,担负着243所监狱、78个劳动改造机关和21个看守所的检察任务,其中在押人员超过1万人的监禁场所有22个。

  为防止驻监所的检察人员和监所警察发展不正当的人情关系,派出院的检察长和副检察长任职不能超过5年,一般检察人员在同一监所工作不能超过2年。此外,派驻监所的检察院实行一级财政、独立预决算和直接拨款,不“吃”地方财政。

  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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