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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法治建设任务更加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9:06 法制日报

  “中国国内经济发展的一些问题,已经更多地被聚焦为法律问题。”在今天举行的“WTO与中国法治建设”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提出,“我们不仅要从国内法、国际经济法的角度研究‘WTO与中国法治建设’,而且要从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国际法的角度进行研究。”

  曹建明告诉记者,今年我国加入WTO过渡期将基本结束。在新形势下,我们如何运用

WTO规则,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健全应对贸易争端的有效机制,完善涉外经济贸易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中国法治建设;如何在WTO新一轮谈判中发挥建设性作用,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是我们每一个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曹建明认为,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经济与国际贸易、国际政治的关系更加密切,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对我们加入WTO后法治建设的关注度明显上升。如果说,在入世前我国的贸易争端主要涉及的是贸易平衡、纺织品贸易等问题,那么现在知识产权保护、人民币汇率等问题已成为今天我国与其他国家贸易争端的主要焦点。中国国内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已经更多地被聚焦为法律问题。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不但关注中国的立法,而且更加关注中国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一些法律问题也已经逐渐演变、上升为外交乃至政治问题,并开始进入WTO框架下的争端解决机制,越来越多地成为国际关注的焦点。从这个意义上看,如果说在加入WTO前,WTO与中国法治建设是一个热门话题,那么现在的法治建设的任务更加重要。

  曹建明因此指出,近年所谓“中国经济威胁论”、“中国能源威胁论”的出现,都直接或间接地与我国加入WTO后的经济迅速发展密切相关。所以,我们必须以更宽阔的视野、从更高的角度,也就是从中国和平发展与国际法的角度研究WTO与中国法治建设,让国际社会充分理解中国尊重国际法、信守国际法,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充分理解中国愿意以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为基础,妥善处理与其他国家的矛盾、纠纷和摩擦。同时,我们也要加快熟悉和运用WTO规则,学会在扩大开放中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形成国际贸易摩擦的有效应对机制和维护经济安全的风险防范机制;要积极参与有关国际事务和国际规则的磋商和制定,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

  本报江阴4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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