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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交警源头管理运营车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9:06 法制日报

  本报讯周新春 李建华 严峰 为确保客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河南省光山县公安交警大队狠抓客运车辆源头化管理工作,建立了“四把关、四见面、四奖惩”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安全运营和经济效益“双赢”。

  光山县交警大队严把“四关”,筑牢交通安全防线。一是严把责任关,对客运车辆实行四级责任制。明确管理职责,实行车管所源头管理,中队路途管理,驻站民警对出站客

车管理的模式,由承包民警对联系车辆实行全方位跟踪管理,并实行责任追究制。二是严把审查关,车管所每天通过支队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对全县510名客运驾驶员的违法信息进行比对,对违法记分达6分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员进行培训。三是严把进站关,规范客运站点,对从事营运的非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治理。四是严把出站关,严格按照“三检查、三对照”工作法,对出站车辆进行日检、复检和超员检查,由民警审核签字,方能出站。2005年以来,经驻站民警检查出站的车辆,没有一台出站后有违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

  该县交警大队民警还主动与客运单位负责人、驾驶员、车主及车辆做到“四见面”,督促客运单位负责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通报驾驶员违法情况;对客运车辆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法教育,使客运车辆驾驶员受教育率达100%。

  他们严格奖惩,构建交通安全长效机制。对客运站点实行动态考核,凡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措施,年度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管理有漏洞的站点予以处罚,限期整改。同时,对驻站民警进行定期考核,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当事人失职责任。

  光山县客运车辆实行源头化管理带来的显著变化是:2005年全县客运车辆发生违法行为和发生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78%、86%,杜绝了重特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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