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一月只拿到20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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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9:3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 “我工作了一个月,可是公司竟然只给了我207元工资。”虽然已经离开了单位,但如此少的工资还是让沈小姐很不解。 读者沈小姐向本报投诉:去年9月23日,她到广州迪彩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上班。当时面试时,公司承诺的是底薪900元加提成。可真正进去后,她才知道底薪只有600元,而这600元还是要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才能拿到,否则只有提成。 由于做的是促销,她被安排到好又多超市上班,而公司给她定的任务是每个月4000元的销售额。沈小姐说工作时间特别长,从超市开门一直工作到关门,即从上午7∶00到晚上10∶30,没有休息日,没有加班工资。今年2月底离开公司,可她去拿2月份的工资时,竟然发现只有207元。 随后,记者联系到广州迪彩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的主管陈琴。陈琴承认以前确实有这样一个员工,已经被公司辞退了,沈小姐所说的与事实有很大的出入。首先,公司从来没有承诺有900元底薪;其次,公司的规定是工作一天休息一天;另外,公司有规定,完不成任务只能拿13%的提成,没有底薪。 陈琴认为,做促销就是多劳多得。刚开始,沈小姐的工作表现非常好,拿的工资也不少。后来公司认为好又多超市由两个人做太多,如果只留一个人,反而会拿到更多的工资,因此每个超市只留了一个人。但这时候,沈小姐的工作表现就不尽如人意了。 律师观点: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的董永斌律师表示,从原则上讲,只要付出一定的劳动和时间,用人单位就应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待遇。现在很多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定额,从法律上讲,这是不允许的。广州迪彩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的这种做法,不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如果沈小姐确实达到了每周40小时的工作标准,并且在工作时间内做了推销的工作,即使结果不是令人满意的,单位也不可以只给207元工资。施婷婷 (编辑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