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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7名孩子首批入“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13:20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刘拥光谢文雄)日前,家住市区同益街道仁安里的小郑与年幼的妹妹,脸上绽开自父亲几年前成为服刑人员以来少有的笑容。因为有关部门最近将他们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每月有了200元生活费。原本不知今后的路该怎么走的兄妹俩,在政府及社会的救助下,感受到浓浓的“人文关怀”,重新鼓起了生活的风帆。目前,与这对小兄妹一样,首批被我市纳入“低保”的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共有7人。

  据统计,当前全市在押汕头籍服刑人员537人;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797人,在校读书610人,辍学77人。相关调查情况表明,目前我市相当多的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艰难,失学率高,生存环境堪忧,较难得到与普通孩子同样的关爱,致使一些孩子心灵扭曲,行为出现偏差,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记者日前来到市区同益街道采访,一位曾帮助过小郑兄妹俩的邻居林伯同情地说:“年幼的小郑几年来和妹妹相依为命,这两兄妹真是不容易!”据了解,几年来艰难度日的小郑兄妹俩,父亲因犯刑事案成为在押服刑人员,母亲与父亲离婚后精神压抑,加上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受到多重压力的郑母又患上精神病,整日东游西逛、乱砸东西,后来便没归家,一家断了经济来源。有关部门迅速将兄妹俩列入低保;当地街道居委干部发动社会热心人士捐助“爱心款”,帮助兄妹俩完成学业;邻居好心人为他们送油送米,蓝天义工还多次上门为他们补习功课。像这样在押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受到救助的,在我市还有很多。

  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一个特殊的儿童群体,他们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一名市妇联干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学习、生活,与普通孩子同样应得到政府的重视关心和社会的帮助。当前必须建立健全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台帐和通报联系制度;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机构;呼吁社会、学校、家庭都来关爱在押服刑人员的孩子,让他们感受政府和社会的关爱。金平区民政局有关同志表示,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代表国家履行监护职责是民政部门的责任。民政部门将及时把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服刑人员家庭纳入低保,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医疗困难。有关人士还认为,救助站要逐步设立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将流浪儿童与成年人分开管理,对处于流浪状态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临时救助保护,及时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回归社区。

  (责任编辑:郑宇晖、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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