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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坑农事件为什么屡禁不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18:00 光明网
文社祥

  3月24日,兴安县工商局查处了一起在菜麸里掺入白石粉的坑农事件。湘漓镇龙河村委龙子口自然村20多户农民拿到了赔偿款16800元。《桂林晚报》3月27日报道。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心农民问题,“中央一号文件”的春风吹进了千家万户,好政策连连出台。如减免农业税,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等,广大农民兄弟无不拍手称快。

  但是,仍有个别商贩无视党纪国法,为赚取黑钱顶风作案,在暗地下继续干着坑农、害农的勾当。此案件中商贩胡某、李某掺杂使假的行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们受到查处是罪有应得。兴安县工商局为20多户农民挽回损失,办了一件大好事。

  为什么坑农事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呢?我认为在当前市场经济下公民素质有待提高外,政府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综合治理非常重要。要像兴安工商部门那样,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查处案件不讲情,秉公执法不手软。这样才能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确保一方平安,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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