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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改制职工先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1:3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杨佳薇、任学光)日前,记者从省会有关部门获悉,今后,省会改制企业在审批企业改制总体方案前,须由上级工会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评估考核组对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股权设置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职工知情度评估考核。考核合格后,有关部门才能审批企业改制方案,企业方可进入改制程序。

  据了解,劳动部门和工会对改制企业的评估考核主要包括工会主席是否参加改制领

导小组,全过程参与改制工作;企业改制方案(草案)及职工安置方案等相关事项是否提前公开、座谈征求意见;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等是否提前印发给每位职工,经过职工充分讨论,广泛听取职工意见;是否通过公开栏等渠道将国家、省、石市有关改制政策及职代会形成的决议向职工公开;是否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召开职代会等5方面内容。

  在评估考核中,有关部门将听取企业主要行政领导对企业整体改制情况及资产评估、职工安置方案(草案)等情况汇报。并选择10%—20%职工参加民意测评,请职工针对改制企业情况、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和股权设置方案等表达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还将就职工安置分流、社会保险费和医疗费缴纳、补发拖欠职工工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内容,与10%—20%的职工个别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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