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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2:04 大江网-江西日报

  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表之际,中央文明办负责同志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就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问《意见》中所指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主要包括哪些场所?

  答:这次《意见》中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主要指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共服务的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场所,不包括面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也不包括为未成年人提供娱乐游览服务的商业性活动场所。

  问:当前我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哪些不适应的地方?

  答:一是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发展不平衡。

  二是公益性原则和面向广大未成年人的服务宗旨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三是校外活动与学校课程相结合的有效机制还不完善。

  四是管理体制不顺,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

  这些问题制约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功能的发挥,影响了校外教育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问:《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一个宗旨”、“两大原则”、“四项任务”和“一个目标”。

  “一个宗旨”: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

  “两大原则”:一是坚持公益性原则。强调要始终坚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性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二是坚持素质教育原则。强调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四项任务”:一是明确定位、完善功能。要明确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性质,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教育服务功能。二是统筹规划、加快建设。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拓宽渠道,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三是理顺体制、整合资源。要理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体制,整合校外教育资源。四是健全机制、改善服务。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规范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

  “一个目标”: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校外活动场所网络,使广大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能力,愉悦身心,健康成长。

  问:这个《意见》有哪些突出特点?

  答:概括地说,《意见》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突出强调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性质。

  二是清楚界定了不同类型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功能定位。

  三是明确要求校外活动要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

  问:如何确保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公益性原则落到实处,更好地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

  答:落实公益性原则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核心内容。《意见》主要从三个方面给予保证:

  一是财政保障。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二是税收优惠。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制度约束。提出制定《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公益性评估标准》,从服务对象、活动内容、时间安排、服务质量、经费使用等方面,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定期考核评估,考评结果作为财政支持的依据。对违背公益性原则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据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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