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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杀同事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2:22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陈宇航报道中秋夜同事聚餐,却引发了人命案,昨天,记者获悉,北京铁路某单位保安员李建杰,因杀害同事李某被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死缓。

  去年9月18日中秋节,李建杰因过节聚餐“凑份子”的事与另一名保安员魏某发生矛盾。当晚聚餐后,有些醉意的李建杰回到门卫室值班时又责骂起魏某,魏某的老乡同单位的临时工李某在场,听到李建杰说魏某的不堪入耳的话,两人发生了口角。被人劝开后,李建

杰找到一把刀,从后面搂住李某,并将刀架在李某的脖子上。李某挣脱后,李建杰持刀追上后,连续刺李某的腰部,伤及肝脏、左侧肾脏、下腔静脉,导致李某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建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华夏追访保安应定期接受法制培训

  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保安员犯罪案件,该案法官认为保安公司和聘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加强培训工作力度,应定期对保安进行法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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