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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鄱时评:盲目举债为哪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2:40 大江网-江西日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冯培恩委员提出,在我国662个城市、两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五分之一的城镇建设脱离实际搞诸如“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高尔夫球场”、“万亩基地”和“百里长廊”等政绩工程,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负债。

  不难发现,一些地方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镇政府,举债的理由似乎都很

充分,其中不乏有“求发展心切”的因素,表面上在“情理”之中,某些地方举债,也不能将责任简单归咎于基层官员的素质不高。但“债台高筑”的主要原因,恐怕还在于这些地方领导超越当地经济实际发展水平,大搞“政绩工程”,盲目上马,乃至形成了巨额的债务包袱。这样的例子并不少:重庆市某镇一年财政收入只有六七十万元,却耗资500万元建起了城楼样式的办公楼群,而被征地的村民,却未拿到补偿款。山西有一个市通过贷款、集资和借款,花费7000多万元,建起了被当地官员称为“天安门”的形象工程,而就在这样一个中等城市,却连续3年被戴上全国污染第一的帽子,市区几条主要干道路面坑洼不平,交通拥堵,百姓抱怨不已。

  在一些地方,动辄要创“中国第一”和“世界纪录”,有的靠高投入、高负债而突击出“高价政绩”;有的为搞奢华建筑,滥用资源,掠夺开发。这种“工程”,不是把宝贵的资金和资源用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上,而是随意挥霍人民的钱财和不可再生的资源,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很大损失。为了还债,有的基层政府不仅没钱用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而是想方设法在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上“偷工减料”,导致当地农村教育、农田水利和修路造林等资金“缩水”。少数地方负债严重,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甚至对农民乱收费、乱摊派。这无疑助长了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损害的是群众利益,伤害的是群众对政府的感情,甚至滋生腐败,令人深恶痛绝。

  老百姓将地方政府债务称为“官债”,经济学家称之为“经济新公害”。它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与“责任政府”及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去甚远。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在举债时无后顾之忧,其“胆大”的背后,折射出当前干部政绩考核和评价体系还存在不完善或缺失之处。

  过度负债必将危害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倘若不及时控制和化解,将可能引发当地财政危机,甚至危及那里的社会稳定。笔者认为,要防止盲目举债,应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强化政府信用观念,对政府举债立出规矩,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使某些干部懂得:老百姓的血汗钱不是可以随便“交学费”的,更不是用来塑造自己“形象”的。只有严厉追究盲目举债者的责任,才能对一些地方急功近利、脱离实际大搞形象工程的行为,起到釜底抽薪之效。(刘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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