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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并非福利分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3:00 北京晨报

  建设部回应廉租房五大焦点问题

  建设部日前通报了全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与实施的情况,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网民对这一制度发出种种疑问,新华社记者9日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有关负责人。

  须具备两个基本申请条件

  网友:啥叫廉租住房?房租多少,我想要一间。

  网友:我们不知道什么价位才算是廉租?每平方米5元算不算廉租?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廉租住房制度是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二是住房困难,另外,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

  申请审核15日内完成

  网友:廉租房到哪去租借?与谁联系?公布出来啊!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在15日内完成。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要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与福利分房有本质区别

  网友:根本不现实,住房已经商品化,又要低租金,走福利分房的老路,可能吗?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廉租住房制度与福利分房是有本质区别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实施的是福利化分配方式,住房是全民的福利品。目前,对于少数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通过实物配租方式,改善其居住条件。这种分配方式与福利分房是截然不同的。主要是针对住房困难的且无力改变经济状况的特困家庭的社会救济方式,并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申请、审核及退出机制。

  出租人按市场价收租金

  网友:现在房屋产权都私有化了,谁的房子肯廉租?你又有什么权力让人家廉租?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对于出租人来讲,向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出租房屋,其租金标准按市场租金收取;对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来讲,也要按市场租金缴纳。只不过其缴纳的租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个人承担的租金,另一部分是政府补贴的部分。

  严格申请审批退出制度

  网友:搞了廉租房的城市,也不是真正为老百姓搞的。不信,仔细查查看!

  网友:有制度,一定要坚决执行,否则还不如不制定!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一是强化各级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建立稳定规范的资金来源。二是完善廉租住房管理,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和退出制度,保障政府资源切实落实到最低收入家庭。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管理。三是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标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满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

  新华社记者 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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