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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邑:参合农民“都市就医”可回乡报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4:5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济南4月9日电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参合农民只有到县、乡定点医院就医才能获得补偿。由于很多患有重大疑难疾病的参合农民在定点的县、乡医院医治不了,所以必须到更高水平的医疗机构就医,花费很大,但受政策制约得不到补偿。

  为使患重大疑难疾病的参合农民享受到高水平的治疗,山东省临邑县于2005年年底推出了参合农民可选择转诊到大城市的大医院看病的新政策:经定点医院会诊确定的重大疑

难疾病患者,可自主选择转诊到大城市的大医院就医。出院后,由县新型合作医疗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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