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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职工可签集体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5:58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殷雪莲)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了解到,服装一条街、餐饮一条街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可共同签订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市总工会有关人士称,签订区域、行业集体合同,是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权的一个重要途径。

  目前,我市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分布呈两种态势:一是集中于城乡的各个地区,形成区域性分布的特点;另一种是一些同行业在一个乡镇、一个地区、一条街聚集,

形成行业性分布的特点。据了解,这些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职工人数较少,工会力量比较薄弱,在一个企业中单独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难度确实较大。

  市总工会有关人士介绍,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主要解决的是区域内或具有行业特点、行业共性一类小企业自身签订集体合同难的问题,把这些企业存在的共同问题集中起来进行研究,通过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共同遵守,较之一个一个解决问题更为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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