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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医生能给自己开刀治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6:00 光明网
金海燕

  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说: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到年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商业贿赂问题要坚决查处,特别是对涉案金额高、范围大、情节严重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一查到底。(新华社3月28日电)

  高强部长在会议上的讲话,成了3月29日各地报纸的重要新闻,这不仅是因为医药购

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早已成为全国人民的众矢之的,也因为高强部长对医药购销领域腐败现象的“痛批”、“痛斥”,确实说出了百姓的心声。然而,正如高强部长所说,医药购销领域里的商业贿赂是“纠而复生,打而不绝”,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一次的“自查自纠”以后,会不会仍然是一次“纠而复生,打而不绝”?

  其实,出现这种“纠而复生,打而不绝”现象的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它的“查”和“纠”都出于“自”。现今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已经成了病入膏肓的痼疾,不仅涉及面大,而且已经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与医疗领域上上下下众多人群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所以,不动大手术很难触动它的根基。如此根深蒂固的痼疾,靠“自查自纠”,其结果恐怕只能是“纠而复生,打而不绝”了。记得幼时听当中医的外祖父说过,他虽然在当地医界颇有名声,但自己生了病,还得请别的医生来治疗,不仅如此,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生了病,他也从来不插手治疗,用他的话来说,亲人生病,自己不敢用虎狼之药,有时反而会耽误了病情。如今要医生给自己治病,如果只是感冒发烧,凭着自己的医疗常识,尚可对症下药,但要给自己动如此大的手术,恐怕也会误了病情。

  医药购销领域里的商业贿赂,如今在医药行业不仅是普遍现象,而且成了行业的潜规则,行业内部固然不乏正直之士举报检举,但他们的处境却常常成为领导眼里的肇事者、周围同事眼里的另类,不是被孤立成为孤家寡人,就是被剥夺处方权,甚至不得不落荒而逃离开医疗部门,这样的事例时有所闻,决不是高强部长的一句“一查到底”,就能让他们不吸取过去的“教训”。因此,要治好“医生”的毛病,还得请另外的“医生”——审计、纪检、公安、检察院,不仅要查清医院的院长和药剂科长们的受贿情况,也要查药厂医药代表们的行贿情况,更要先查一查医疗主管部门诸如“一年审批10000种新药”、“一药52个名称”背后的猫腻,否则,这“自查自纠”,不仅可能成为走过场,而且很有可能变成“自掩自盖”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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