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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15日审核完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6: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据新华社电建设部日前通报了全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与实施的情况,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网民对这一制度发出种种疑问,记者9日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有关负责人。

  如何租借廉租房?

  网友:廉租房到哪去租借?与谁联系?公布出来啊!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核工作在15日内完成。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要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并将登记结果再次予以公示。

  廉租房的房源来自哪里?

  网友:现在房屋产权都私有化了,谁的房子肯廉租?你又有什么权力让人家廉租?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对于出租人来讲,向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出租房屋,其租金标准按市场租金收取;对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来讲,也要按市场租金交纳。交纳的租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个人承担的租金,另一部分是政府补贴的部分,即市场租金与保障对象个人承担部分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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