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进入银行业不存在法律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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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6:56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积极参与有关中国银行业机构的重组改造,民营资本进入中国银行业不存在法律障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唐双宁9日在北京大学民营企业投资与发展论坛上发表演讲时作出上述表示。 近些年来,关于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议论较多。“银监会对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总的态度是:区分两种准入,欢迎民营资本,防止关联交易,审慎设立机构。”唐双宁说。“银行机构的资本准入和机构准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资本准入上,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已出现了一大批民营资本参股甚至控股的商业银行。至于有的银行目前没有民营资本,那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不是法律上的障碍。” |